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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4月)
300952Hanvo Safety(300952)2025-04-21 15:03

恒辉安防(300952)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 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解除,并由董事会 1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 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