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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601328)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601328BANK COMM(601328)2025-04-21 15:05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5 年 4 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交通银行"或"公司")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编报规则第 12 号》 和《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已 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律师 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 4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