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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欣氟材(002915) -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002915ZXFC(002915)2025-04-21 15:42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 4 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1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权限,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