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达股份(6030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委 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 计人士。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 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