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603606)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