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301220)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要求,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刘文先生、王俊先生,李群英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文先生、王俊先生、李群英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