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臣实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丽 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臣实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丽臣实业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50.00 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5.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为 102,397.50 万元,扣除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