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丽臣实业(00121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001218HUNAN RESUN (001218)2025-04-22 12:34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 程》或本实施细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