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臣实业(001218) -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实施本制度是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可持续稳步发 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效益的 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同时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 水平,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四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