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臣实业(001218) -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关于公司《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三、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作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发挥专 业职能,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审 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