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泰医疗(6886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六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 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 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传真、电子 邮件送达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五日前。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 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并在会议记录中予以载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会议的提 前通知期限可以被豁免。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三)项内容, 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九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 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 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