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泰医疗(68861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 明原因并公告。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