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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光电(688150) -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 "证券")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标准根据《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开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和交易所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信息。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确立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证券交易所的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