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光电(688150) -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 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公司的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 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 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