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博医疗(688050) -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 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 章程》确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的行为,适用本规范相关规定。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比照适用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其他组织(公司及公司 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父母、配偶和子女; (三)第一大股东; 决策程序。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以下方式影响公司资产的完整性: (一)与生产型公司共用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 施; (二)与非生产型公司共用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三)以显失公平的方式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