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博医疗(688050) -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 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行为,适用 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具体范围以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应当将其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及时告知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系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 源、权利或者义务的转移,包括有偿的交易行为及无对价的转移行为,包括但不限 于: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 理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