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0007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哲铭)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尽 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姜哲铭先生,独立董事,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浙江东方正理律师 事务所、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观韬律师 事务所,2009年12月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