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002049)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1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马朝松先生、谢永涛先生、来有为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马朝松先生、谢永涛先生、来有为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