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讯传媒: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四年十二月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对股东会 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