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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00051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锦华)
000513LIVZON GROUP(000513)2025-04-23 08:52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锦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本人作为丽珠医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锦华,男,53 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先生为香港律师 并毕业于香港大学,获工程学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2019 年 7 月至今,为 黄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 2019 年 10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20 年 6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 2、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就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向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报告如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属于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 任职人员的直系亲属和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