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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通(688143)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购买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 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 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1、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2、聘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及备考审阅机构; 4、聘请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必备的证券服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