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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 田 港(00008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伟东)
000088YPH(000088)2025-04-23 11:12

作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 田港股份")的独立董事,2024 年在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 意见,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 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年度履职概括 (李伟东) 本人李伟东,法学博士,律师。2003 年 11 月至今任海派律 师事务所(深圳、香港)主任。目前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和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平潭综合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