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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信 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邦智能")持续督导的保荐 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