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 田 港(000088)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结合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管理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 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 1 - - 2 - 营有限公司、盐田港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