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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瀚微(3006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300613FHM(300613)2025-04-23 13:10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有 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八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1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 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 免。 第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但是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