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温氏股份(300498)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4890081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4890081 号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股 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温氏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4 年 11 月修订)》(深证上〔2024〕1014 号)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