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 开 发(000514)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宋宗宇、陈定文和曾德珩在 2024 年度任职 期间均不属于以下情况: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 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分别 收到独立董事宋宗宇、崔恒忠、陈定文和曾德珩出具的《独立董事 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通过核查任职人员名单、股东 名册、比对规则等方式,根据自查报告及调查核实情况,就 2024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宋宗宇、崔恒忠、陈定文和曾德珩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二、独立董事崔恒忠作为法定代表人的重庆鸿天置业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鸿天置业)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