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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医药(00258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蔡艳红女士、张荣富先生、刘洋先生、夏阳先生、肖杰先 生(已离任)的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蔡艳红女士、张荣富先生、刘洋先生、夏阳先生、肖 杰先生(已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