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00258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洋)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洋) 202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2024年度本人出席的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有异议的事项。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 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洋,男,42岁,中国国籍,北京大学法律学士学位,现任职于淄博市张店区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担任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山东坤宏矿业有限公司董事 长,山东民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监事长,淄博弘禄土地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