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00267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XBZQ WD5.2.2/01-04 - 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XBZQ WD5.2.2/01-04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并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且至少有 1 名 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 5 年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 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 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组成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应当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