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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内部投资 拟以自有资金增加投资额度的具体情况 结构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夏厦精 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厦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夏厦精密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 资额度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5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53.63 元,截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