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688368)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具 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 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存续,仍然符合股票上市条件,因 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 并经各方协商后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所持标的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 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形下,本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