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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688368)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688368BPSemi(688368)2025-04-23 15:41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无正文) 5-8-3-5-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预案公告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 况如下: 1、2024 年 5 月 29 日,上市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作出决议,同意全资子公司 海南晶芯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1,200 万元的价格向上海凯芯励微电子有限公司 增资。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