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日达(301285)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指派担任鸿日达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人员采取查 阅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三会文件、内部 审计报告等、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高管人员沟通等方式,在对公司内部控制 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鸿日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2024 年度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本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