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精测电子"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武 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 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日常管理、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信息系统、采购供应管理、质量管理、货币资金内控管理、实物资 产控制、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控制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