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精测电子(300567)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 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测电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精测电子 2024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一)证券投资 根据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 证券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 元的,应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投资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在投资之前 除按照前述规定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存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