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 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测电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精测电子及子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3、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到期还本风险相对较低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可转让大额存单、国债、公司债、国债逆回购、报价式回购、收益凭证、现金管 理产品、货币基金、信托计划等。 4、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承诺不 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5、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