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精测 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测电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精测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于 2021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 31,446,011 股,发行价格为 47.51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