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眼科(301103) - 中原证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 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何氏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3 年 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何氏眼科本 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4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625.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6,4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