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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武镁业(002182)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2182BAOWU MAGNESIUM(002182)2025-04-24 10:52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 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根据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王开田、栗春坤、邹建新、唐林林自查情 况,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开田、栗春坤、邹建新、唐林林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