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邦新材(001279)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4-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是强邦新材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强邦新材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