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为通信(300590)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雷良海先生、王欣先生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 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 董事雷良海、王欣提交的《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进行了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