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光标(30005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四月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作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