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为通信(30059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 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禁止选择性 信息披露。所有投资者在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但是,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前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