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为通信(3005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 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1 第二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