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药包(301188)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潘广成先生、刘媛女士、杨 公随先生,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邢乐成先生、李奇凤女士、蒋灵女士(均 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任期届满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在任职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内,上述人员均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本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