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45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 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 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 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