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600160) - 巨化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董事会逐项对照独立性规定,深入核查了公司独立董事张子学、刘力、鲁桂华、 王玉涛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 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 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