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2025年4月修订)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第一章 总则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 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 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中作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 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 缺陷,不会严重危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管理层的充分关注。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第五条 按照具体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具体表现形式,还可以将内部控制缺陷分 为财务报告缺陷和非财务报告缺陷。 1 第三章 内部控制缺陷的总体认定标准 第六条 内部控制缺陷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是相对于内部控制目标而言的。按照 对财务报告目标和其他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的具体表现形式,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别制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第七条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第一条 为保证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