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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601636Zhuzhou Kibing (601636)2025-04-24 12:5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控内幕交易风险,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及相 关监管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对本公司所登记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 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第三条 董秘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的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日 常工作部门。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 第五条 内幕信息的认定标准: 本制度所指内 ...